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发文,在全省部署开展“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市住建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2月12日前完成本领域、本行业自查自纠工作,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自3月起,各市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等相关数据和信息,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被举报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及时核查,确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每月报送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情况;7月1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 整治行动将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注册许可,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和列入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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