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由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主体组织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行为。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实施,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建设项目征地涉及农用地转用50亩以上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超过500户的;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4)国内或当地类似项目发生过群体性事件等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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